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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网友 西藏网友 ip:218.205.55.*
2020-08-15 19:30:57 发表
发去官方网站为浙江宁波北仑区老法师呜不平、今日头人民新闻网、每日中国新闻、北京参考、道德与法制、人民监督网、法制进程网、社会法制网、法制焦点网、中国反腐网、法制曝光台法制零距离、都为老法师呜不平?唵嘛呢叭弥吽西藏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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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网友 苏州佛友 ip:39.180.29.*
2020-08-15 18:31:16 发表
两序大众是指出家的僧众和善信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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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网友 苏州佛友 ip:211.138.116.*
2020-08-15 14:42:36 发表
浙江省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根据中国佛教协会制定的《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和《中国佛教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及佛教教义教规,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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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网友 苏州佛友 ip:211.138.116.*
2020-08-15 14:41:36 发表
浙江省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根据中国佛教协会制定的《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和《中国佛教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及佛教教义教规,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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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网友 苏州佛友 ip:211.138.116.*
2020-08-15 14:40:31 发表
第二条 汉传佛教寺院住持对外代表常住,对内统理大众。住持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二)信仰坚定,戒行清净,有较深的佛学造诣,品德服众,有较高威望;

(三)年龄30周岁以上,戒腊10夏以上并经过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

(四)具有较高文化水平,毕业于中等以上佛教院校或具有同等佛学水平;

(五)能够讲经说法、主持法务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第三条 住持的产生必须贯彻民主协商、选贤任能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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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网友 苏州佛友 ip:211.138.116.*
2020-08-15 14:37:50 发表
(一)由该寺院前任住持或该寺院民主管理组织提出人选;

(二)当地佛教协会按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条件对住持人选进行审核后,提交该寺院两序大众民主评议;

(三)住持人选经两序大众民主评议获半数以上赞成,由寺院民主管理组织逐级上报当地佛教协会;

(四)当地县(市、区)、市佛教协会审核后,经同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报省佛教协会会长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的规定报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完成备案后礼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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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网友 苏州佛友 ip:211.138.116.*
2020-08-15 14:36:34 发表
第四条 全国重点寺院礼请住持应报中国佛教协会同意。原则上非重点寺院不礼请住持。

第五条  住持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连任一般不超过三届。

第六条 75岁以上教职人员,原则上不新担任寺院住持。

第七条 寺院住持原则上不得兼任其他寺院住持。有特殊需要兼任其他寺院住持的,按照《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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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网友 苏州佛友 ip:211.138.116.*
2020-08-15 14:35:30 发表
第八条 住持必须以身作则,领众熏修,维护常住,摄受大众,讲究因果,廉洁奉公。

第九条 礼请住持的寺院资格

(一)经过政府部门登记开放的合法宗教活动场所。经常组织、教育、引导常住僧众及信教群众学习,遵守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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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网友 苏州佛友 ip:211.138.116.*
2020-08-15 14:31:26 发表
(三)僧团道风纯正,僧众戒行清净,二时课诵,过堂用斋,半月诵戒,坐禅念佛等修学活动运作正常。法务活动文明健康,符合佛教教义教规,努力为佛教信徒提供良好的宗教服务。

(四)具备佛教丛林基本法务生活设施,场所布局合理,建筑设施安全,消防责任落实,安保措施到位,院落整洁卫生。建筑具有一定规模,能满足日常的法务活动和具备僧众的生活条件。

(五)经常举办讲经说法活动,增强佛教软实力,提升四众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服务社会,造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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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网友 苏州佛友 ip:211.138.116.*
2020-08-15 14:30:08 发表
第十条 住持接受寺院民主管理组织、两序大众、佛教协会的监督。住持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佛教协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劝诫、撤销职务的惩处: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二)违反佛教戒律和规章制度的;

(三)散布不利于社会稳定和谐言论的;

(四)未按《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的;

(五)重大寺务不按民主程序办事,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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