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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金所孙明达:备案细则对金融风险有强有力的规范

时间:2017-07-10 14:15:18    来源:国际财经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继厦门、广东(除了深圳)、上海下发了关于网贷备案登记办法后,近日,深圳市金融办出台了《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六章,四十二条内容,意见稿明确了网贷平台先整改后备案登记的工作思路,具体内容涉及申请备案的八大门槛、二十一项申请材料、高管负面清单等。


  孙明达(右三)做客和讯《互联网金融论道》栏目

  7月6日,和讯网举办第十八期《互联网金融论道》栏目,邀请深圳网贷行业领军企业共同解读,融金所董事长孙明达受邀出席,同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人人聚财创始人兼CEO许建文、高搜易联合创始人高啸、果树财富创始人兼CEO吴复申、投哪网副总裁郝歌等企业高管就市场上关心的新政下行业态势,企业如何面对新的监管要求等问题进行探讨交流。

  根据意见稿,市金融办、深圳银监局共同牵头,会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网信办等相关部门,将成立市网络借贷监管联席会议,共同推进本辖区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工作。


  融金所董事长孙明达

  意见稿的发布在深圳互联网金融圈引发了广泛的关注,融金所董事长孙明达认为,这次的征求意见稿专业性很强,它把小贷、担保、券商及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管理办法加入到网络借贷这个行业的管理当中来,这就对互金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它还有个不一样的地方,加入了社会监督,这很符合深圳这座城市的特色——开放、透明、包容。

  “目前我们行业已经过了初期发展的阶段,监管对我们的要求越来越高,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说明监管层对行业所作出的贡献也越来越认可”,孙明达表示。

  “比如,从字面上来看,现在对行业的定位是‘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其实‘机构’这两个字已经是对行业的认可了。作为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肯定是向金融机构监管靠近的。另外对行业的身份也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是信息中介,网络就是我们的主要渠道,归属地也只能是在深圳。从行业整个的发展来讲,有这样的监管政策提供健康的市场发展环境,这是非常好的”,孙明达解释道。


  《互联网金融论道》栏目现场

  同时,孙明达指出,意见稿对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属性有了更清晰的界定,对金融的风险也做出了强有力的规范,主要强调两点,一个是交易风险,明确了资金结算账户和资金存管银行要属地化,这是为了第一时间掌握企业的现金流情况、企业的经营情况,透明度非常高,而且对网络交易安全要求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包括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这个我们大家都比较熟悉。

  第二是经营风险,对从业人员的资质也提出了明确的规定,管理人员必须是在金融行业从业过的。大家知道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本身金融的属性是排在第一位的。风险能否得到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营者的专业程度,以及股东背景实力。

  “所以我一直认为,未来行业整个发展一定是金融互联网化,也就是朝着金融科技这个方向去发展才是正确的道路”,孙明达表示。

  对于业界最关心的资金存管属地化要求,孙明达认为,从整个监管的角度来讲,还是能理解的。属地化管理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出了问题马上就能监控得到,这对监管来讲是有利的。一旦备案细则落地,确定了要属地化,融金所也一定会遵从备案细则的要求进行存管银行的属地化调整。

  “而且,在金融领域,安全永远是最主要的。互金平台的价值点不是它的网站界面设计如何好看,而是里面结构和程序代码如何保障大家的交易安全。银行可能投入几个亿、十几个亿,甚至上百亿来做这一块的资金安全,互金行业也应该要非常重视。即便重头再来,也要坚定的走下去”,孙明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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