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是否属于烟草一直是国内争执不休的话题,并且电子烟的销售形势一度因电子烟的性质而愈发的严峻。
电子烟是一种非燃烧的烟类替代产品。它是以电池为电源从而产生热量,并提供汽化尼古丁的装置,其通过内部的尼古丁传递系统发挥作用,并可装入含不同浓度尼古丁的液体。简单说,电子烟就是一种通过电池供能的“液态烟草成分”雾化装置。而这其中,IQOS与众不同的特性一直游走在电子烟分类的夹缝中。
IQOS是全球最大的烟草公司,来自美国的菲利普莫里斯投资了20亿美金研发IQOS是全球最大的烟草公司,大家耳熟能详的万宝路就是出自这个公司。
IQOS可以算是介于传统香烟和电子烟之间的类型,从使用方法上来说,因为有电子烟技术的加持,IQOS并不负“电子烟”这个称号,但是比起传统的电子烟来说,IQOS作为非雾化“烟油”的电子烟,并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主流选手。
加热不燃烧的烟草制品,传统烟叶、烟丝依旧作为原料媒介,参与电子烟的制作,但是凸显了有害物质释放量减少的优势,并且味道不大的差异让IQOS成为了不少烟民的“新宠”。但产品的走红,不代表销售的走势也同样走俏。那么为什么这种加热不燃烧的电子烟没有获得在国内的销售权益呢?究其原因,不得不直指烟丝的加入。
IQOS其实是采用烘烤的方式加热烟草,加热到低于350℃的温度,不会燃烧且无明火,当然更不会产生烟草燃烧时散发出来的味道。如此接近真烟的口感,当然但IQOS的烟弹成分含有烟草特征性成分,填充物也是由烟叶制成。因此在国家严格管控的烟草市场,IQOS并不被允许销售。
国内明令禁止,此类加热不燃烧的新型卷烟是不被允许在国内销售的。而正是局势的紧压,更加促使了有人愿意铤而走险去售卖加热不燃烧的电子烟,前几日,中国留学生网售IQOS被抓,涉案金额近千万,后果也可想而知十分严重。
那么如何在国内使用合法销售的电子烟成了电子烟选择的重中之重。这两年红极一时的小烟开始走进大众的视野。其中,在今年从美国进入国内市场的VPO微珀有一些特别之处着实让人期待。不比其他小烟的多种多样,VPO提供的烟油均为烟草口味的基础配置,之上,更综合大众吸烟口味,设置了浓度不同以及匹配不同卷烟的烟油类型,在这一点上,VPO更加贴近IQOS提供的口感,并且作为小烟更便于携带,而品牌更为合法化是在电子烟的领域提供给大众以安全有保障的替烟新选择。
在笔者看来,在没有明确规定把电子烟的类型区分的情况下,在适宜的场合,使用更为合法合规的电子烟在一定程度上不仅给自己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也给电子烟未来发展铺一条好路,给电子烟“不燃烧”的市场,多一些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