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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一企业负责人向县公安局实名举报遭遇“套路贷”

时间:2018-08-09 18:14:34    来源:国际财经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盱眙一企业负责人向盱眙县公安局实名举报遭遇“套路贷”

举报人:潘卫洪;实名举报:郭新波。

举报事实如下:

一、2018年7月8日—7月10日,本人因公司经营生产向郭新波借款壹佰万元,并用周亮、李仲平名下一辆丰田陆地巡洋舰(苏HAW777)和一辆混凝土泵车(苏C38030)作为抵押,李仲平潘卫洪与郭新波签署了两份借款协议,合同约定借款月息3分。合同签定后郭新波通过网银转账了捌拾万元到潘卫洪指定的账户。收到借款后郭新波又要求我提了贰万元现金给他,实际借款到手只有柒拾捌万元。

7月28日我找郭新波还款,郭新波翻脸必须按照每天五个点也就是月息(1毛5分)结算,否则就拿不回抵押车辆,被迫无奈我只能将借款本金及利息壹佰零柒万元打到郭新波账户。7月31日我找郭新波索要借据合同,郭新波又要求我在他写明借款结清证明上签字确认。

我要向公安机关声明,7月31日在郭新波办公室那份结清证明签字并非本人真实意愿,我要求取回那份签字证明作为日后起诉依据,并且要求郭新波归还那辆还在被扣押的丰田车。

二、以上反映我本人向公安机关保证都是事实。2016年底我经营生产需要向郭新波所在公司沪臣车贷用车辆抵押借款了贰佰陆拾万元整。在我向沪臣公司已还壹佰贰拾万元的情况下,郭新波又以合同约定3分为诱饵向我放贷三笔共计捌拾伍万(分别是30万元,25万元,30万元合同注明借款捌拾伍万元)。我实际只拿到了捌拾壹万陆仟元。郭新波用捌拾伍万元借款合同按每月月息4分向我索要利息。如果不按他的意图,他就以起诉扣押车辆为名相威胁。郭新波以民间借贷为名,签定虚假合同对我进行诈骗勒索,侵占我个人财产为目的,属于国家严劣打击的“套路贷”,并且数额巨大。

我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于郭新波这种有预谋、有组织、有计划实施“套路贷”犯罪团伙危害社会金融秩序的犯罪行径公然挑战国家司法权威。予以严劣打击,现在正处于国家严劣打击恶势力阶段。我相信政府会给我一个公正的说法,还社会一个公正安定的环境。

举报人:潘卫洪

2018年8月1日

如今众多中小型企业正在接受着严峻的考验,实体业愈发苦难。很多人只是看见他们做老板的表面光鲜,背后的辛酸却很少有人知道。企业想生存发展,资金是头等大事,没想到却碰上了套路贷……

做企业不容易,在盱眙做企业更不容易。希望县领导能够重视这一问题。严打“套路贷”!严打背后保护伞!

来源: https://www.toutiao.com/i658764560144007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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