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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母” 、“养母”上演夺子大战,高通商标何去何从?

时间:2017-05-08 14:06:05    来源:国际财经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大名鼎鼎的美国高通,大家定是不会陌生。高通客户及合作伙伴既包括全世界知名的手机、平板电脑、路由器和系统制造厂商,也涵盖全球领先的无线运营商,高通最知名的骁龙处理器供应给全球80%的智能手机。今日我们暂且不谈美国高通产品和业内成就。来聊一聊笔者最近关注的一件高通的趣闻。

在1998年,美国高通正式进入了中国市场,最开始在中国所使用名字为美国卡尔康,或许是美国卡尔康公司觉得“卡尔康”这个名字在中国市场不够接地气。在2001年,美国卡尔康公司更名为 “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的分公司均使用“高通”商标,用于手机芯片品牌的推广和销售。

但是无独有偶,在中国也有这么一个高通。中国高通是在1992年成立,原名为“上海高通电脑有限责任公司”,营业范围包括“电子及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系统集成”等。自1992年起,中国高通先后使用、申请、注册了高通商标。

时间上来看,中国高通的商标注册要远远早于美国高通。近年中国高通多次要求美国高通停止侵权行为。美国高通对发来的律师函并未理睬,先是试图收购中国高通及其商标,因收购价相差悬殊没有成功。又先后使用了一些商业手段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高通商标。

整件事情的经过让笔者想起不久前的生母养母夺子新闻。中国高通最先注册商标就好比怀胎十月的高通“生母”,而高通在美国卡尔康这里打响了知名度,就好似含辛茹苦带大高通的“养母”。如果按照夺子案来说养母如果没有办理合法的领养流程,生母有领回孩子意向,遵照法律孩子归生母。

从社会道德舆论角度,养母在孩子这里付出了感情和时间,孩子更应该归养母。而这场商标之争,同样也是一个左右为难的抉择。按照中国的《商标法》,该商标当属于中国高通。但是高通商标成就于美国高通的手上,打响了知名度,或许于情于理应该属于美国高通。

一直以来都是中国的山寨产品在侵权,在大众的眼里,可能一直有一个错误的思维定式:认为中国的产品很少有自主创新模式,同时对于自身行为的守法意识薄弱。但是谁又能想到,次此事件竟是美国高通挑起了战火。笔者得知也很震惊。同时这场蚂蚁踩大象的战争是史无前例的国内中小型公司挑战国外强企的一号大案,引起中外众多媒体的关注。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法律的约束也就没有社会安定和谐。或许美国高通在高通商标上付出了很多心血成就了今日,但也不能洗白侵权的不争事实。

一方面,在笔者看来,无论官司胜败与否,对中国高通都是利大于弊,一次良好的宣传走入大家的视野,为中国小型企业扬眉吐气了一次。而美国高通可能损失惨重,多次招惹上官司(去年的魅族,今年的苹果)。不断的树敌,使他在业界障碍阻阻,名声败坏。如果不采取良好的新策略应对,可能这一系列事件都会对未来的美国高通造成巨大影响和翻天覆地的改变。

另一方面,在笔者看来无论企业的成功与否,先做良心企业,再做良心产品,才是一个企业能够成功并长久的黄金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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