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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拆迁返贫:留给我的晚年,只剩下绝望!

时间:2020-03-05 13:07:38    来源:国际财经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我是兰州新区秦川镇保家窑村一社46号村民王万明,2013年我拿出外地打工的全部积蓄,在村里十字路口的自家宅基地上修建了一栋三层楼宾馆,有660㎡,虽然借了很多外债,但心里有盼头,生活有奔头,小小的生意,既是我和老伴大半辈子的心血,也是我们唯一的经济来源。但是万万没想到2019年的征收拆迁,宾馆没经任何法定程序就被粗暴定义为违建,让我陷入生计杳无着落、生活水平急剧下降的重重困境,让我在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因拆迁返贫!


一次性补偿金难以到位 拆迁款捉襟见肘外债难偿

2019年,悬在头上的拆迁,还是落地了。我知道政府是为咱兰州新区的建设,所以响应了政府的号召,于2019年8月20日签署了拆迁协议,因户口本上有我和老伴、妹妹、女儿四人,按照政策,以户口本上每人31万,可以获得124万一次性货币补偿款和因第一批签订协议获得的10万元奖励金,总计134万。但是截止到2020年3月,我只收到了价值352710元的安置房和6万元现金,剩下的钱何时到位,我无从得知。对于补偿的分配,因妹妹是单亲家庭,还要扶养三个孩子,家庭十分拮据,分走了31万。女儿家境也困难,只有女婿一人打工养活全家,女儿既要照顾偏瘫的公公,还要看管两个孩子,分走31万无可厚非。这样我们老两口的拆迁补偿款只剩下72万元,其中要购买95.07㎡,3710元/㎡的土坯安置房,花费352710元,再加移交钥匙费,手续费,物业费、契税和今后的装修等费用,最后拆迁款不足30万元。当年盖宾馆债台高筑,剩余的拆迁款连债务都无法完全偿还,这捉襟见肘的补偿让我能以钱换房有安身之所,却没钱生活无立命之本。


三层宾馆拆除分文不赔 生计白白断送却投告无门

我家宅基地上的建筑有两栋,后面的一层平房是1991年修建,建筑面积120㎡;前面的三层楼宾馆是2013年4月宅基地危房改造的,当时我还专门去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在征得了同意之后动的工,建筑面积达到660㎡。2014年10月小宾馆开始营业,2017年3月6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并缴纳相关税费三年,每年营收有10余万,纯利润达到8万元。但是这个倾注我所有财产和希望的宾馆被告知是违建,不会有任何赔偿,于情于理我都无法接受。于是,我尝试向兰州新区秦川镇人民政府部门、兰州新区秦川园区拆迁办多次反应宾馆的赔偿问题,直到现在依然无人问津。


个体商户需要更多关注 合理诉求盼得到及时回应

老伴在2018年出车祸丧失了劳动能力,司法鉴定两处十级伤残,长年疾病缠身看病吃药,我也身体单薄,早已不能下地干活,看病吃药更是家常便饭,两个儿女常年在外打工,家庭困难、自顾不暇。作为留守老人,我和老伴自食其力,用尽全部积蓄开了这家小宾馆,在面临拆迁时,我们一度相信政策会对个体商户有更多倾斜、更多关爱,一度相信在全国脱贫攻坚的收官之际,不会让我们因拆迁失业返贫,但是分文不赔的冰冷结果把我的希望完全击碎、生活完全击垮,我内心焦虑不堪,觉得不公、不忿,难道一辈子的积蓄就这样付诸东流?偿还完剩下的债务,今后我和老伴的生活、看病、吃药又该怎么办?


现在我只有三个诉求:

第一,赔偿因宾馆拆迁造成的停业损失。《兰州新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方案》规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以被征收人提供的近三年纳税证明为依据确定;不足三年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期间纳税证明为依据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期限,商业、服务性行业按半年予以补偿;工业生产行业按一年予以补偿。” 根据方案,我的宾馆属于商业、服务性行业,且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和三年纳税证明,理应获得相应赔偿。

第二,赔偿与宾馆建筑成本、建筑面积相应的损失。希望政府能够正视宾馆的商业价值,综合考虑宾馆的修建成本和装修成本,根据相关拆迁政策对宾馆进行合理评估,与我协商赔偿事宜,共同商定赔偿条件,不能搞一刀切、一言堂。

第三,及时兑现剩余一次性补偿金和奖励金。希望相关单位能对剩余拆迁款发放情况进行说明,及时兑现剩余的90余万拆迁款。

情系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两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如火如荼,习总书记也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还要通过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兜底,不让贫困人口在全面小康路上掉队,帮助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就业和增收。以前我觉得自己和贫困人口没关系,毕竟自己有小生意做,可是拆迁对于我不仅仅是失了房屋,更是失去了赖以生活和工作的土壤,让我成了返贫的困难户,请有关部门能听到我的呼声,及时回应一位普通村民的民生问题,帮助我脱离因拆迁返贫的命运,早日结束这种煎熬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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