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筑牢青少年终生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根基,提升未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未青少年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3月25日,浙江绍兴市望花小学邀请了学校公益法律顾问、浙江中绍律师事务所蒋绍伸律师来校为全校师生作《民法典》与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专题辅导。
小刚尚年幼,家人因为新冠肺炎疫情被隔离,谁来照顾他?蒋绍伸律师在这次专题辅导中,先对《宪法》和《民法典》进行了简单的介绍,然后阐述了《民法典》怎样划分未成年人的各个阶段的行为能力、怎样守护未成年人最重要的权益,最后,蒋绍伸律师和同学们进行了以下七个案例的交流与分析:
小刘7岁时,将父亲送给他的一块手表卖给了二手商店,其父母能要求退回吗?
13岁的小刚在妈妈网购时偶尔看到付款密码,他用妈妈的手机看直播,一时冲动私自给主播打赏8万元,妈妈事后发现,能追回打赏吗?
小花遭父亲虐待,父亲被法院撤销监护权后,有义务继续付抚养费吗?
一条宠物狗与主人走失,被小张收留并悉心照顾,数天后狗主人来领,小张可以向狗主人要饲养费吗?
前男友长期打骚扰电话,使小芳心烦意乱,无法正常安宁生活,算不算侵犯隐私?
小刘参加了一场班级组织的篮球比赛,和对方球员发生规则范围内的碰撞,导致脚踝骨折,他可以向对方请求赔偿吗?
专题辅导结束后,蒋绍伸律师还向同学们赠送了《宪法》和《民法典》,同学们纷纷表示,我们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做一名合格的小公民,做一名优秀的少先队员。
韩焱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