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31日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会审议个税草案。
按照草案的规定,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个税时先按照5000元起征点和新的税率表实施。
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就将全面施行新的个税法,包括3%、10%和20%三档降低税率适用范围大幅扩大,并将新增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5项专项附加扣除、堵塞税收漏洞等规定全部实施。

起征点:5000?8000?10000?
6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个税草案全文,并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个月内,有6万多人提出13万多条意见。
不过,公众普遍认为5000元/月的免征额仍然偏低。
在草案中,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除工资之外,其他三项原来都有扣除标准。假设劳务报酬10万元,原来扣2万元,现在将4项加在一起只扣5000元,扣除标准实际上降低了,基本相当于3500元的免征额没往上提。
所以大家议论纷纷,意见普遍比较大,5000的起征点不能满足大部分人的需求。
结合此次个税创新高,月底的个税草案二审,是否会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尹中卿表示,通过提高居民收入比重来扩大消费,可以把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6000元或者7000元。
此前,也有多位委员曾建议将起征点提高到6000元至10000元,有一些企业家甚至提出了两万元和三万元。
不过,过高的起征点也遭到了反对。
“适当上调是很有可能的,但是上调至10000元我认为不合适,这不符合税制改革的方向,对以后的税制改革都会出现影响。”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说,他预计的个税起征点是8000元。
2011年个税改革,财政部最初提出的免征额是3000元,最后确定为3500元。
因此,本轮个税改革,起征点再上调的可能性还是有的。
8000元跟5000元相比,增幅不是特别大,另外再考虑到今年前7个月的个税增速,将免征额再提高一些,对财政收入不会产生太大压力。
但如果财政部考虑提高个税收入在全部税收收入里的占比,本轮个税起征点的增幅可能就会少一点,比如由草案的5000元提升到6000元,同时继续减轻其他税种的税负,也是可以接受的。
个税改革未来期望
值得一提的是,在征求意见时,出现了不少有趣的建议。
比如:
把个税起征点设定成为一个自动调节的机制和物价水平挂钩,如每3年根据物价指数自动调整。
此外,网友推崇“按地区执行不同标准”的方式,北上广深等地区的基本生活开支偏高,个税起征点也要提高些,不能全国一概而论。
不过,该方式可能很难落地了,由于限制跨行政区的人才流动,该提议暂时不在此次草案考虑范围内。
调整后,到手收入涨多少?
按照新的起征点,月收入一万元左右的公民,到手收入会提高280元左右,当然视具体情况可能稍有变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