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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部县:上亿国有资产被非法侵吞

时间:2018-04-15 14:49:34    来源:国际财经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各大新闻媒体:

我们是原南部县百货公司的三百余名干部职工。特向各媒体反映原南部县商贸易局长杨季青非法侵吞国有资产,并特请你们来南部县核实了解情况。

事实与事由:

我们百货公司于2000年开始改制。在改制过程中,杨季青集南部县贸易局局长、百货公司经理(兼任)、百货公司改制小组组长及新成立的私营企业天元百货公司董事长身份于一身。以杨季青为首的原百货公司改制小组,违反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改制工作的明文规定,违反改制流程,未征求职工意见,伪造职代会决议,别出心裁地创造出“先解体、后整体化转”的改制方式,非法进行、国有资产评估,低估资产,隐瞒债务真相,大肆侵吞国有资产2400余万元。

一、虚假评估国有资产价值

1.事先预定评估价值。原百货公司有天元、天鑫两家商场。在2000年8月6日,杨季青等人控制下的百货公司向县改制小组报送的改制报告中,“以天元、天鑫两商场资产组建天元公司。”在评估报告未公布之时,杨季青等人却在评估九个月前就预知两商场与债务为2400余万元等值。天元公司也是临时成立,只为转移国有资产。未卜先知?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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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栋大楼为原百货公司的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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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为原百货公司的商场)

2.矛盾评估价值。原百货公司于2000年1月10日被县政府批复“解体”,2000年3月7日已被工商注销,百货公司从法制上已不存在。南部县国资管理局2001年6月7日即行确认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南国资(2001)30号],而评估结果于2001年6月10日才出来。委托评估的主体已被解散注销,还具有委托评估资格吗?此评估价值是何道理?价值到底如何?其中猫腻难免让人疑惑。

二、侵吞、转移国有资产

1984年,百货公司的两棉赊销贷款1065万元,是国家政策性业务,可以一直挂账,不属企业贷款,不由企业归还,不用归还,此事原百货公司职工皆知。2001年5月24日,百货公司向四川华融公司出具的催款回执上,杨季青亦作如此批注。2016年12月29日南部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中,持同样的观点。

2002年3月22日,原百货公司与债权人华融公司成都办事处协商,以110万元偿还全部贷款,达成协议。杨季青等人明知百货公司评估债务为2413.88万元,可能以极低的额度清偿,仍以全额债务的对应“等额”资产划归新的天元公司,从而达到侵吞不用偿还部分对应的资产。如此恶意侵吞、非法转移国有资产,却至今无人追查?至今无果!

天元公司接手后,仅靠商场租金即获得数千万元(无其他经营),侵占国有资产故意和客观结果十分明显。从南部县检察院材料可知,新公司接受“零资产”,事实上未做具体经营,而是靠商场租金获得盈利。

三、不听群众意见,专行独断

1.擅自决定原百货公司先解体,后资产债务整体划转的改制形式。为何改制在前,行文在后?

2.擅自决定由南部县贸易局承担原百货公司债权债务;

3.伪造第二届二十五次职代会会议。

此上,皆没有依法取得原百货公司大多数职工同意,并经职代会决议。为何我们百货公司是改制在前,行文在后?难道为了是与众不同吗?竟恶意造假职代会,其目的又为何?如此胆大,置法制于儿戏!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从2007年开始,逐渐清醒的我们即向有关部门反映原百货公司的改制黑幕,已超过十年,却至今无果!杨季青等人非法侵吞、转移国有资产,证据凿凿,为何逍遥法外?

以上情况全部属实,如有虚假,我们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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