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认真解决广大市民关注的热难点问题,深入挖掘、多方采纳建议提案中有价值的内容,有力地促进和推动全市公安工作的发展进步,也赢得了代表委员的一致肯定。据统计,今年该局共承办建议提案112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实现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三个100%的目标,圆满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健全完善办理责任体系,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措施落地。一是落实主要领导责任。该局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多次就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将议案办理与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工作得到促进、作风得到转变、群众得到实惠、代表委员感到满意的目标。二是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分管此项工作的局领导多次召集业务部门专题研究议案办理工作,围绕如何提高议案办理实效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全力协调解决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该局还将重要议案以及部分情况较为复杂、办理难度较大的议案分解落实到局党委班子成员,由班子成员带队走访相关代表委员,牵头抓好办理工作。三是落实承办部门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承办单位建立议案办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具体办工作责任制,将每一件议案办理落实到具体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议案高标准、高时效、高质量办结。
二、强化沟通协调,提升办理实效。坚持将议案办理作为联系群众、回应关切、接受监督的重要途径,主动加强与相关方面的沟通联系,最大限度地争取理解和支持。一是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获得理解肯定。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座谈交流等方式,及时了解代表委员的真实意图,不断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如在办理《关于取消后渚大桥西桥头交通信号灯的建议》时,该局分管局领导带队与代表进行沟通交流,代表对该局领导主动走访、真诚沟通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二是加强与外部单位的协调,争取配合支持。对于主办件,积极做好牵头办理工作,起草答复意见前充分沟通,全面准确吸收协办单位意见;对于分办件,主动加强与其他分办单位的协调衔接,确保对同一问题的回复口径一致;对于协办件,切实做好配合工作,及时将协办意见提交主办单位。如在办理《关于改进和完善交通标示和道路限速的提案》时,该局主动加强与资源规划、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推动提案得到高质量办理与答复。三是加强局属单位之间的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对涉及多项公安业务、需要局属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议案,主办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做好答复办理工作;协办部门主动担当、注重协作,认真研究议案办理涉及职能交叉、界限模糊的相关业务,顺利办结16件共办件。
三、主动吸收意见,促进成果转化。坚持把议案办理作为广纳群言、汇集民智、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推动议案落地转化为实际成效,促进公安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对具体性问题,立即研究解决。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着力点,对议案中反映的现实性问题能办即办、办就办好,高效解决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如在办理《关于规范三轮摩托车及驾驶员管理的建议》时,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运送物资、收发快件等需求,该局恢复对纳入《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的三轮摩托车准予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同时,积极筹备推进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培训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二是对可行性建议,及时吸收转化。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可行性措施,具备实行条件的,及时研究、充分吸纳,并转化到决策部署和制度设计当中,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如在办理《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动车管理的提案》时,该局主动吸纳委员的意见建议,并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初步拟定《泉州市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并报市司法部门审议。三是对方向性意见,长远规划推动。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有预见性、前瞻性的建议,一时难以实现的,积极研究借鉴,纳入工作规划,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如在办理《关于建立远程视频提审的提案》时,该局以公安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拟定《公安机关远程提审管理系统建设方案》,对该项目作出规划设计和建设概算;同时,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将该项目上升为政府工程进行立项推进,力争早日建成并顺利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