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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做实做细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时间:2021-12-27 15:06:32    来源:国际财经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今年5月以来,福建省泉州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扎实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工作,将符合条件对象及时纳入兜底保障。

多层级协作,做实查缺补漏。泉州市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民政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并推动乡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小组,采取分区定责、专人专片、上门入户等方式对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等8类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各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或协调小组定期不定期研究解决突出困难、问题;采取“一事一议”方法,解决社会救助重大急难个案,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

多部门联动,力求数据准确。认真梳理省民政厅下发的泉州市部分特殊困难群众数据,针对省厅下发至泉州市本级的排查对象,函请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协助提供排查对象的相关信息。强化部门联动,数据信息共享,提高点题整治工作效率。及时将有关名单分解至各县(市、区),组织逐户逐人开展全面排查。

多方面排查,及时纳入保障。按照省厅“再发动、再宣传、再排查、在整改”的整改要求,泉州市民政局要求各县(市、区)对全市领取生活困难补贴的重度残疾人(未纳入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疑似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入户过程中群众反映的困难家庭开展再一次全面摸排。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同时根据对象的实际需求提供各类救助服务,切实提高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各县(市、区)在摸排的同时,结合近期开展的“八闽点睛行动”和“福蕾行动”加大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营造社会救助宣传的良好氛围。

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8类重点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2020年度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4万元以上对象;2020年以来新增的未纳入低保(特困)保障的重度残疾人(含智力、精神三级残疾)对象;2020年以来社会救助类信访对象;“12349”热线求助对象;登记失业人员;2020年以来因新冠肺炎疫情或自然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对象;疑似符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的对象等。经摸排,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困难群众依规全部纳入救助范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下一步泉州市将健全困难群众监测预警和主动发现机制,结合前期排查工作,持续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整治工作。巩固提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分层分类开展社会救助,及时将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困难群众,依规全部纳入救助范畴,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探索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入户调查及信息采集工作,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访视照料、关爱帮扶等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救助,扩大服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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