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充分发挥“转非”干部经验阅历丰富、干事能力较强等优势,因人施用、分类管理,积极为“转非”干部提供干事创业平台,实现“科学设岗、人岗相符,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围绕“转非”干部特点特长,明确工作岗位职责。建立信息库,根据“转非”干部能力特长、工作经历、身体状况等,按照单位日常管理、重点项目工作、巡察督查、驻村工作等4类进行分类管理。印发《汶川县“两委一队”工作实施方案》,抽调30名干部,组建重点工作目标督查委员会、决策咨询委员会,让干部履行“监督员”“顾问团”等职责,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抽调30名干部,在10个重点村组建乡村振兴红旗驻村工作队,充分发挥“转非”干部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在一线发挥激情。同时,做好抽驻干部的后勤保障,由县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给予工作经费保障。
围绕“转非”干部服务管理,确定监督管理主体。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干部日常管理的通知》,明确监督责任主体,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分类掌握“转非”干部工作情况,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出现单位对“转非”干部疏于管理,未经批准长期不上班等突出问题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围绕“转非”干部作用发挥,建立关爱激励机制。定期与干部谈心谈话,引导正确对待职务进退留转,及时消除“二线”心理,积极帮助解决生活上、工作上的困难,落实合理待遇。大力选树角色转换快、工作踏实、发挥作用明显的“转非”干部典型,引导“转非”干部见贤思齐、发挥余热,由主管单位向县委推荐表现优秀的“转非”干部,并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晋升职级方面优先考虑。目前,76名“转非”干部已晋升上一职级。(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