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坚持做到“三个强化”,聚力推动村(社区)干部考核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村(社区)两委班子干部的担当力、履职力,切实提升村干部考核管理质效。
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发挥“指挥棒”功能。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汶川县村(社区)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各镇成立村(社区)“两委”干部考核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为成员。开展考核评定时,充分征求镇纪委、辖区派出所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季度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听取汇报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做到考核工作科学、全面、准确。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村(社区)干部工作能力全面提升。
强化考核机制,切实发挥“组合拳”效能。围绕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四防四保、信访维稳、环境整治等内容进行考核,实行“一听两考一研判”机制,分“听取汇报、日常考评、年度考评、综合研判”五个部分,年度考核分值由20%日常表现+20%季度考评+40%年度测评+20%党委研判构成,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每村(社区)“优秀”等次占比20%。提出的年度考核结果建议等次,通过村(社区)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断优化考核考核方式,切实考准每一个村干部的“德、能、勤、绩、廉”。
强化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试金石”动能。不定期对村“两委”考核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年度考核结果真实准确、公开公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作为村(社区)“两委”干部评先评优、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同等条件下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村(社区)“两委”干部优先。根据县上既定有关政策,建立所在岗位连续工作满两年且连续两年考核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村常职干部基本报酬动态增长奖励机制,社区干部报酬补助实行“多元组成、绩效考核、鼓励提能”管理模式,不断激发村(社区)干部工作主观能动性。(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 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