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关键在人,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关键是要健全保障激励机制,持续加强对乡村人才的正向激励,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各级党组织要健全保障激励政策制度,拿出实实在在的干货措施,为乡村人才提供必要的保障激励,最大限度调动乡村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
完善落实薪酬政策,提高乡村人才待遇。长期以来,乡村基层的待遇与城市存在较大差距,一些人才不愿到乡村往往是这个原因。为加大乡村人才引进力度,引导乡村人才积极干事创业,最紧迫的是提高乡村人才的待遇。当前,对于乡村人才的福利待遇已经大幅提高,但是东中西部地区存在较大差异,而西部地区农村往往更为艰苦,但是待遇条件却大打折扣。为此,要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不能让乡村人才“流血又流泪”。对基层事业单位聘用的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应当给予薪酬待遇上的特殊照顾,可采取年薪、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分配方式,合理确定薪酬待遇,让乡村人才能够“留得住”“干得好”。
加大支持关爱力度,凝聚乡村人才动能。相对而言,乡村生活条件艰苦、清苦,乡村人才一方面要忙于事业,另一方面也要照顾家庭,在生活上和工作上往往兼顾不够。对于此种现象,加强对乡村人才的保障激励,就要从乡村人才的日常生活入手,从困扰乡村人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不断提高乡村人才的生产生活水平。要根据人才的职业技能专长、对乡村工作的实际贡献,设置条件和门槛,科学合理给予关爱保障,既起到鼓励乡村人才干事创业的效果,又防止政策上的特殊待遇变为“特殊照顾”。比如,对具有职称和职业技能等级的乡村人才,优先提供信息技术、融资支持,优先安排学习培训,让他们更好履职尽责、创新创业。
大张旗鼓表彰表扬,鼓励乡村人才创新。荣誉是乡村人才需要的,也是最好的激励手段。对于作出积极贡献的乡村人才,应当给予通报表扬,大力表彰他们先进事迹,为广大乡村人才树立榜样。具体实践中,要结合技能人才表彰,在名额分配上向乡村技能人才适当倾斜,定期对在乡村振兴特别是在一线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乡村人才进行奖励,获评后可以优先评先评优、职称晋升、享受更好待遇,从而激励引导广大乡村人才积极参与其中,在乡村振兴实践中书写精彩华章。要充分运用及时奖励制度,对在乡村振兴中勇于担当、善于攻坚,有创举、有亮点、有实效的技术技能人才,要及时给予奖励慰问,最大限度让激情“保鲜”。(叶有恒 伍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