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党的二十大报告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1号文件相继部署,先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等制度文件,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放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以更严要求、更高标准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突出目标导向,抓实集体经济发展。中央明确指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把“促进共同富裕”作为重要目标。“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发展村集体经济的任务要求,各地要对照目标狠抓落实,持续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要着眼于壮大产业规模,咬定青山不放松,拿出超常规的举措,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大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实现突破性发展。要着眼于增强经营收益,积极克服持续干旱、经济不景气等多方面不利因素,最大限度减少农业项目受到的不同程度影响,确保有经营收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持续增长,完成增长目标,完成艰巨任务。
强化“三资”监管,推动发展有力有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强化监管很重要。在“三资”管理上,如何做到阳光规范管理,既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乡村治理必须解决的难题。从全国各地反映的情况来看,一些地方在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产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投融资不科学、弄虚作假或挤占、挪用、滞留集体资金等,都是事关全局突出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具体来讲,关键要加快提升“三资”管理整体水平,坚决防止基层滋生腐败土壤,严防“集体经济发展起来了、干部却倒下了”的情况,切实维护好群众集体利益,注重为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
压实领导责任,逗硬奖惩大抓落实。“功崇惟志,业广惟勤。”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各级党组织要增强抓好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治责任感,将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各级督导检查、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通过定点联系、定期调度、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不间断、全覆盖调研指导,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地。要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结果运用。要逗硬考核奖惩,对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实绩突出的及时表扬,优先提拔使用;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余建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