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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助力对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监管质效

时间:2023-11-22 18:35:18    来源:国际财经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近日,河南省洛宁县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该县十八个乡镇社区,对未宣告解除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察,通过实地检察,发现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监管存在底数不清、制度执行不到位、思想不重视、监管方法落后等四种现象,可能会留下政治安全隐患和社会治理问题,该院据此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共同助力加强并规范对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监管工作。

建议加强培训,提升做好监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结合办案,教育引导基层民警提升政治站位,使民警充分认识做好监管工作事关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和社会治理问题等重大问题,始终保持做好监管工作的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定力,要加强公安民警对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有关政策、制定规定的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学习《刑法》第五十四条至第五十八条等有关剥夺政治权利的定义、期限、适用、刑期计算、效力与执行等,熟悉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管业务,以便更好地开展监管工作。

建议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规范档案管理,没有建档的派出所对辖区内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情况进行清理,全面掌握每个罪犯的基本情况,重点了解剥夺政治权利的起止时间、有无脱管漏管、有无被列入候选人或选民名单、有无违法参加选举等方面,并完善相关台账,由专人规范档案动态管理。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到辖内派出所报到后,派出所要及时向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通知或宣告,明确其应遵守的规定,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的监管作用,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建议创新管理方法,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探索由罪犯居住地村(居)委会综治等部门协助开展监督,村两委干部、网格员等监督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遵守有关规定,发现违反规定的,报告公安机关依情节依法给予治安管理等处罚,构成新的犯罪的,依法予以打击。公安机关应牵头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强与法院、监狱和基层组织加强信息联络,做好衔接交付执行,确保不漏一人,实现实时互通监管,运用电子身份认证、远程视频等高科技手段实现远程监管不脱管。

建议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目前有关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零散分布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中,公安机关为牵头部门,各相关部门应加强联系沟通,建立衔接机制,制定执行监管规范性文件,建立规范的操作细则,落实公安机关、组织部门、新闻出版等部门的职责划分,形成分工负责,协作配合模式,加强对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统一监管的合力。(张建峰、雷志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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