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规范司法办案活动、提升办案质效,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办案活动。人民监督员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率达100%,案件办理得到了人民监督员的充分肯定。截止目前,该院严格按照市院要求,已完成每年开展人民监督员30件/次的目标任务。
强化司法担当,狠抓贯彻落实。狠抓学习培训。通过赠阅法律期刊、书籍,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各类检察业务、专题培训、座谈交流、业务研讨等方式,不断提升人民监督员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让人民监督员懂监督、会监督、善监督,更加充分、正确行使监督权,提升人民监督员能力素质;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与洛阳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进行联络对接,就人民监督员的管理使用进行“点对点”交流协商;听取意见建议。围绕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和案件处理等方面,多角度征求、吸纳人民监督员意见和建议,提升执法司法公开度和透明度,有力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
强化部门协作,提质增效促监督。加强与本院各业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络,不断完善线上线下操作流程。加强横向和纵向沟通联系,对符合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案件,做到事前告知、事中参与、事后监督。监督前做好工作安排,主动向人民监督员介绍案情,提供相关案件材料;监督中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发表意见建议的权利,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并全面记录留痕;监督后及时办理和答复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向人民监督员反馈。并与业务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把人民监督员意见作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的“标尺”,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反馈机制,进一步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向更规范化方向发展;积极拓展接受监督案件范围,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中,既要做好“应当”邀请监督的案件,也要有序拓宽“可以”监督的案件。既要重视十大检察业务条线的监督,又要丰富十种监督方式,做到“应监督尽监督”;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结合各类检察工作的特点,向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上报需求,由市检察院协调司法局,合理分配人民监督员在不同地域、不同年龄的名额,兼顾人民监督员在各行业、各领域的覆盖面,充分体现人民监督员来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强化办案质效,履职尽责强担当。聚焦生态保护,变静态监督为动态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从“桌上听案”到“实地督案”,让人民监督员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调查取证、整治“回头看”等过程,让人民监督员和检察官一起“走出去”“动起来”。一是提供专业支持。该院办理的督促老城区农业农村局治理中州渠内侧树木影响河道行洪安全案件,借助人民监督员与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优势,邀请参与办案,提供河渠治理领域相关专业知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准确把握,对河道行洪影响的程度、产生的根本原因、修复整改的措施及难度进行科学专业的判断,并协助解决水位、裂缝、树木高度测量等取证难题。二是加强分析研判。该院根据案件调查事实先后与老城区农业农村局召开联席会议,就整改方案涉及的树木砍伐、河堤修复、防汛应急、垃圾清运等专业问题进行深入交流,“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及人民监督员全过程参与,增加了办案过程的公开透明性,督促老城区农业农村完成委托第三方方案制定工作,并积极协调财政资金5.3万元用于中州渠治理,最终整治修复河道1.3公里。三是持续跟进监督。组织人民监督员一同前往现场,共同对行政机关整改落实进行现场评估,并依法组织公开听证会,听取人民监督员建议,不定期举办“回头看”(发现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有专人负责并落实到部门,努力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畅通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各项活动工作渠道,高质量办理好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质量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实现以人民监督员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老城检察高质量发展。(尹佳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