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为八起案件的申请人现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3.5万元,帮助缓解申请人的生活困难,让法治关怀和检察温暖直抵群众心田。
检察官向救助申请人介绍了司法救助制度的相关规定及近年来区院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并向申请人表达了司法机关的深切关怀,鼓励他们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
近年来,老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职能,持续加强与刑事、民事、未检、案件管理等工作的内部协作,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司法救助线索及时进行分析研判,确保“应救尽救”。同时,与区民政、妇联、残联等职能部门加强信息交流,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线索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并加强司法救助后续衔接工作,通过“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模式,拓宽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帮扶就业等救助方式,完善救助机制,开展多元化司法救助,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后半篇文章”。
民生福祉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为民司法,能动履职,积极摸排线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帮助困难群众走出生活困境,书写了群众满意的检察答卷。发放仪式现场,救助对象纷纷表达了自己对检察机关的感激之情。七十三岁的王阿姨作为刑事案件被害人近亲属,孤苦无依生活困难,检察机关主动对其进行司法救助。王阿姨擦着眼泪说到:“感谢检察机关对我的帮助,我一个人年纪大了也干不了重活,平常生活也是依赖弟弟家的帮助,司法救助为我带来的不仅是温暖更是对未来生活的希望。”王阿姨的话引起了在场其他救助对象的共鸣,大家纷纷表示,检察机关救助自己时讲解了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让他们加深了对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了解,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热心帮助带给他们的温暖。
今后,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温暖。(张圆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