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筑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底线,提升耕地生态环境法治化水平,12月19日,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老城分局在洛阳市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基地召开座谈会,并在会上联合会签《关于全面推行“田长+检察长”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珂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老城分局及相关办事处分管领导参加座谈。
与会人员首先参观了洛阳市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基地和市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协作办公室,对如何高效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进行深入了解。座谈会上,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关喜娟对《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老城区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及重点难点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田长+检察长”机制是区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在耕地保护执法司法协作领域的一项重要探索,是打击整治破坏耕地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履职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专项治理等机制,依法重点监督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等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守十八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为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提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检察机关、田长办及相关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土地执法、检察司法在保护耕地资源中的重要作用,扛稳国家粮食安全责任。二要强化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畅通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渠道,加强调查取证的协助保障。三要推动依法治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优势和田长制的体系优势,找准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最佳结合点,探索耕地保护依法治理新模式。
寸土寸金关乎国计,一垄一亩承载民生。区检察院将把加强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作为服务大局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健全“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不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聚焦耕地保护难题,能动履职、精准监督,以“检察蓝”守护“耕地绿”。(于梦瑶 卫严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