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井盖关乎大民生。”近年来,涉窨井盖安全事故频发,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利益。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加强涉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出行安全,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把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积极参与公共安全综合治理,以实际行动消除城区窖井盖存在的安全隐患,守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一是治末端,依法严惩涉窨井盖刑事犯罪。2022年1月,该院办理的翟某、薛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中,审查认定被告人翟某伙同被告人薛某骑乘一辆银色金彭牌电动三轮车到一家属院内,由翟某负责搬运,薛某负责望风,两人共盗窃该小区内正在使用的20个窨井盖,后将部分窨井盖出售给他人。承办检察官联合公安机关现场勘查补充证据,查看窨井盖丢失位置,到事发小区现场实地调查走访,查看事发小区道路的窨井盖现状,向小区居民了解对小区窨井盖缺失对日常生活的影响,了解小区窨井盖丢失附近人流、车流情况,全面综合认定该案盗窃窨井盖的行为已经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具有现实危险性,向市院汇报后依法改变定性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盗窃、破坏窨井盖违法犯罪形成有力震慑。
二是抓前端,助推窨井盖安全隐患源头治理。2022年以来,该院联合老城区城市管理局开展了多次窨井盖专项巡查活动,推动进一步完善窨井盖等城市基础设施综治理,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工作中,围绕施工标准、养护管理、制度漏洞等问题进行摸排调查,发现辖区内部分窨井盖存在松动、错位等安全隐患,针对存在的风险漏洞,该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三份,均得到整改回复,并制定出台《老城区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章立制督促相关单位加强窨井盖安全排查、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了辖区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三是重延伸,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该院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工作理念,依法能动履职,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四号检察建议”和排查治理行动进展,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窨井盖问题治理,共发布新媒体宣传作品3个,开展“法治进校园”“护航开学季与安全携手、与法律同行”系列宣讲5场,进一步提升“四号检察建议”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同时该院结合四官进社区,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度,与公安、法院、司法局联合组织“推动窨井盖安全治理,维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现场会4场,现场与社区群众普法宣传,就侵财类犯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所侵害的法益、造成的危害后果等方面进行释明,通过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广泛凝聚社会治理合力,推动“四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落细。(王芊芊 马勇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