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三个坚持”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监管不严、机制不全等问题,助推洛龙区安全生产。
坚持在“准”上发力,实现精准监督。主动与洛龙区区应急管理局、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加强联系,以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摸清洛龙区安全生产主要问题点。分层级、分类别开展“拉网式”排查,全覆盖摸排问题。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电梯安全、小区居民楼消防安全、居民小区外墙脱落风险、社区公共健身设施安全等问题,全面排查,厘清责任。借助外脑力量,通过邀请具有专业背景的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办案,精准提出针对性强的检察建议。
坚持在“实”上发力,确保办案质效。把“回头看”嵌入办案流程,全程跟进监督,确保整改到位,督促整改电梯安全、消防安全等问题点340余处;坚持调查取证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立体展现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情况。以调查取证完善个案证据,论证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深度;以调查研究补强个案事实,论证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广度。以个案办理延伸类案监督,促进全域治理。如办理电梯安全一案中,通过个案办理延伸到类案治理,督促行政机关排查辖区电梯400余个,整治电梯隐患200余处。
坚持在“深”上发力,促进源头治理。建立司法联动机制,联合公安、法院,加强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案件或其他纠纷,找准源头,开展源头治理;对于安全生产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保护不力、机制不全等源头问题,与应急管理、消防、住建等单位建立协作互助机制2个,实现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配合等长效机制。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通过“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形式,推动党委、政府出台相关工作方案,责成相关行政部门全方位履职。(程碧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