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进一步加强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十二条举措》,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不捕不诉、量刑建议等工作开展情况,全面落实、反馈审议意见。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参加“公开听证”“公开宣告”“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8人次,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加强代表联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等检察报刊60余份。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74件,提供律师阅卷113件,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强化内部监督,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重点案件40件。(李利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