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把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积极探索行风建设新解法,持续推动服务型执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
在处理案件时,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既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又兼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行业特点、当事人获利情况等多方面因素,依法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今年8月,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牡丹江市某公司在其自建网站上发布违法广告,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鉴于该公司属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能够及时纠正,积极主动配合整改,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秉持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的理念,考虑企业经营艰难现状,给予该公司不予行政处罚。同时,对该公司予以严肃批评教育,详细阐释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其广告发布行为给予精准的合规指导,从源头上防止类似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助力企业合法合规健康发展。
下一步,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将践行服务型理念与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有机统一,持续推动行风建设,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更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王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