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高锋集团主席吴杰庄率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狄志远、中国香港(地区)商会荣誉会长兼常务副会长萧惠君、荣誉会长陈君等一行赴北京市昌平区,围绕《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香港人才交流与合作的提案》、《关于以人才引领先、教育驱动,进一步推动京港澳人才互融互通的提案》及《关于解决香港“双非子女”教育,支持在北京落地香港DSE教育的提案》等承办情况开展自主调研。北京市政府港澳办、市人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商务局及昌平区政府相关部门、中联办北联部、香港商协会、投资机构、专业机构代表等60余人参与调研及座谈。北京市政府港澳办副主任李辉、市人才工作局国际合作处处处长张天扬等主办单位负责人出席,昌平区政府副区长林宇主持座谈。
发挥京港两地优势 共建「国际人才港」
吴杰庄一行实地考察了昌平区海鸥落新村的京港合作国际示范区暨「国际人才港」项目,详细了解其区位规划、建设进展及未来定位。座谈会上,各方围绕京港合作机制、提案落实及示范区建设等议题深入交流。
吴杰庄在座谈会上指出,香港正处在「由治及兴」的关键阶段,中央对香港建设国际科创中心、打造高端人才聚集高地寄予厚望。他强调,应把握欧美国家科研人才的「外流红利」,充分发挥香港「超级联系人」「超级增值人」作用,秉持「国家所需、北京所能、香港所长、合作共赢」原则,在昌平未来科学城建设联动香港、面向世界的京港合作国际示范区,打造「国际人才港」,集聚全球顶尖科研人才和团队,借助北京市场体量拓展国际人才发展空间,通过人才的「共引共培」「南下北上」,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聚焦国际人才需求 推动教育衔接与青年发展
中國香港(地區)商會榮譽會長兼常務副會長蕭惠君、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狄志遠、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何德龍等表示,推動京港人才互聯互通,需要一個實實在在的載體,通過京港合作國際示範區的建設,可以將港人港企更有效地組織起來,以「香港之長」匹配「北京之需」,推動兩地合作從「經貿往來」升級為「教育科技人才的全面融合」。
香港高鋒集團行政總裁、香港青年學生動力基金會主席黃俊瑯,香港戈富集團董事長鐘瑋錀,京港新華聚源(北京)控股公司總經理于丁,香港中文大學商學院北京校友會會長馬立平等企業代表則關注人才培養、產業科技合作及青年發展議題,呼籲加快推進示範區項目建設;建議利用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優勢,為北京企業提供出海上市服務;在人才子女教育方面,建議引入香港DSE課程,在京打造DSE樣板。
吳傑莊進一步建議,希望有關部門深入探討利用香港優質學校資源與內地合作辦學的政策,支持在京合作落地「京港實驗學校」,納入北京市教育管理體系,為港澳子女和未來科學城區域高層次人才提供優質教育服務。他提議在京設立香港DSE教育(北京)指導中心,提供DSE政策諮詢、教育規劃、升學指導、模考等專業服務。
加快京港合作國際示範區實質性落地
吳傑莊提出,要加快形成「京港合作國際示範區」建設所需的共識,明確各階段的目標和任務,並借今年在香港舉辦第二十八屆京港洽談會的契機,推動政策、產業、投資、專業服務落地,爭取在京港洽談會簽約,推動一批成熟項目簽約,形成示範效應,進一步擴大社會影響和各界信心。
吴杰庄建议,要聚焦「国际人才港」功能,借鉴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粤港澳大湾区「四大平台」政策创新经验,尽快开展京港人才互联互通的政策落实。他提到,要联合京港两地力量,引进香港高校成果转化中心,共同打造集服务港澳青年创新创业者、交流融合、法律服务、科创合作于一身的「创汇谷」,吸引一批优质的港澳创新创业者团队和科创项目落地昌平。要更好发挥示范区工作专班的作用,依据涉港科技和产业资源的的整体布局及项目投资方情况,为香港科技成果在北京转化和京港产业化合作提供承载空间、市场拓展和金融支持。同时,他建议在示范区打造香港金融及专业服务(北京)中心,落地一批金融及专业服务金融机构。
北京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京港合作一直以来受到高度重视且成果丰硕,依据《京港合作会议第五次会议备忘录》,京港两地正积极推进「昌平京港合作国际示范区」建设,促进京港人才互联互通,支持香港高校和北京高校联合开展科研项目,推动香港科技成果在京转化落地,通过加强京港在各领域、各方面的合作,在国家新一轮改革开放中发挥更大作用。
针对京港合作国际示范区建设及人才、科创、教育等配套项目落地问题,北京市及昌平区相关部门负责人作出积极回应。昌平区副区长林宇表示,将用好现有工作专班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加强资源对接,积极推动项目实质性落地;支持国际教育、青年创业、科技和金融服务等成熟项目以“清单式、项目化”方式落地,结合规划,为北京携手香港提升对国际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提供有力支撑。
吴杰庄表示,希望通过此次自主调研,进一步深化京港两地人才、科创、教育合作,推动京港合作示范区项目产业、政策落地,打造香港“北上”又一个拓展空间,为新的国际形势下深化制度型开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