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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标准化活性炭治理宣贯会召开,废活性炭再生成亮点

时间:2026-01-15 18:10:03    来源:国际财经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在“十四五”即将圆满收官、“十五五”科学谋划开篇之际,为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精准提升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效能,强化生态环境系统监管能力,近期,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在广东汇德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运营的中山市工业炭基绿岛中心组织召开了标准化活性炭吸附器及再生活性炭专场宣贯会。

本着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的原则,本次宣贯会不仅开展了政策解读、数据分析与技术指导,还通过实地讲解和实物参观,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对活性炭吸附工艺的规范监管与精准指导水平。

剖析现状

数据揭示治理基础薄弱环节

会议首先围绕近期市场反馈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数据表明,当前活性炭产品市场存在较为突出的质量短板,综合达标率不足5%,这直接影响末端治理设施的实际效能。其中,蜂窝活性炭问题显著,市场占有率达八成,但碘值合格率仅为3.31%,与相关技术政策中明确的限制使用导向形成鲜明对照,揭示了从源头规范治理的紧迫性。同时,作为鼓励使用方向的柱状活性炭,其质量的稳定性亦需持续关注。这些情况集中反映出,确保活性炭质量、规范其使用管理,是当前提升VOCs治理有效性的关键环节,也对生态环境系统的监管专业性和精细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现场观摩

在实地考察中深化技术认知

为提升监管人员对技术规范与现场问题的直观辨识能力,会议安排了实地教学环节。与会人员首先前往神湾镇某塑胶制品企业,实地考察标准化活性炭吸附设施的规范应用情况。技术专家结合现场设备,对照技术规范,详细讲解了标准化吸附设施的合规设计要点、关键运行参数,并重点剖析了“预处理不达标”“布风不均”“炭箱短路”等典型不规范案例的形成原因与判别方法,将条文标准转化为可操作、可核查的现场监管知识。

深化认知

以政策技术统一监管尺度与重点

在集中宣贯环节,市生态环境局大气与应对气候变化科相关负责同志对当前重点政策文件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深入阐释。会议对《关于促进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规范使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工作方案》与《涉VOCs低效失效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了进一步深化解读,系统回顾了年度相关整治工作的进展与成效。同时,会议还对新编制的《中山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管理规定(2025年修编)》(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初步说明和要点介绍,为后续工作的衔接与开展奠定基础。

会议指出,“十四五”以来,全市VOCs治理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部分企业仍存在治理设施设计不合规、活性炭质量不达标、运行维护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必须把握“十四五”收官前的关键时期,严格依据政策标准与时限要求,督导相关企业切实完成整改,确保整治目标全面落实。对于不规范使用活性炭吸附装置的行为,例如不按规定装填活性炭、使用不合格活性炭等,执法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及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责令企业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责令停产整治。

明确路径

凝聚系统合力,提升治理监管效能

市生态环境局杨成副局长强调,当前正处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阶段,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需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凝聚共识、提升监管效能,全力保障“十四五”相关整治目标按期完成。各镇街需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对标准规范的精准掌握与严格执行,将活性炭产品质量、治理设施设计运行规范等核心要求,全面、准确地落实到建设项目审批、排污许可管理和日常监管之中。同时,需积极探索和运用数字化智慧监管工具,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全力以赴打赢蓝天保卫战,为“十四五”圆满收官,描绘“十五五”蓝天新篇章贡献中山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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