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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为民促共识,以和为贵暖人心——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探索实践育人新路线:以青春旋律奏响“枫桥经验”基层调解新篇章

时间:2024-07-25 16:37:10    来源:国际财经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治理经验,在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聆听乡音,枫桥调解”乡村振兴促进团,以探索“枫桥经验”的发展方向、助力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为主要目的,前往大庆市肇源县进行调研活动,将理论知识和基层实践相结合,实现学校和基层社区的精准对接,形成校地双向育人的良好氛围,为基层法治建设注入新活力、开拓新路线。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实践团队来到肇源县人民调解中心进行实地调研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董捷和22级辅导员文浩然老师带领实践团队成员对肇源县人民调解中心进行实地调研,深入学习“枫桥经验”,领略当地“枫”景。肇源县人民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对实践团队的到来表示欢迎。刘诏轩主任表示“很少有人到基层一线进行调研,但基层的反而是最真实的。”实践团队走入基层,不仅获取了宝贵的实践经验,更为基层法治建设提供了新思想、新活力。

董捷副书记和刘诏轩主任对实践团队工作以及调解中心相关事宜进行交流

肇源县人民调解中心刘诏轩主任和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董捷主持了“基层人民调解枫桥经验调研座谈会”,对调解中心在基层实践中取得的宝贵经验以及如何将经验打造成可复制的品牌进行了深刻讨论。刘主任指出,肇源县人民调解中心从刚成立一年可能只有二十多起案件,到如今一年受案量可达一千多件,到访量达到七千多人次,“老百姓从不知道到信任,是一个过程”,这彰显的是人民群众对调解中心日益增长的信任,对以调解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充分认同。董书记在座谈会上表示,希望同学们通过此次实践能够切身学习领会到书本之外的知识和经验,从书本走到实践,领略如何从“高高在上”的法学理论做到“接地气”“贴民情”“有温度”法律服务,用切身行动去观察案件、聆听民声。

董捷副书记与刘诏轩主任在座谈会上对基层人民调解枫桥经验进行交流

“基层调解不是逢场作戏,民生大事永远在进行时”,为深入领会枫桥经验的精髓,团队成员在调解中心实地观摩由王雨霖副主任主持的劳动争议纠纷调解会,亲身体会调解流程,亲自感受调解工作模式,以学促行,真正地做到从书本走向实践,从学校走到基层,在基层一线实现“知行合一”。基层人民的需求在哪里,调解中心就在哪里。调解本质上就是多方当事人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协商的过程,“以和为贵”是最基本的工作理念。促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尽力画出最大的同心圆,是理想的工作目标。人民相信调解,人民愿意调解,是减轻基层司法负担的有效途径,更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幸福密码”。

实践团队成员对劳动争议纠纷调解会进行实地观摩

近年来肇源县坚持打造“肇调源解”品牌,“肇”即肇始;“源”即源头,从矛盾纠纷的开始引入调解,把问题从源头解决。肇源县人民调解中心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为党委政府分忧,为民营企业纾困,为人民群众解难。“有事先调解”逐渐在肇源县人民群众中达成共识,零成本、零距离的解决纠纷方式成为了惠民优时的选择,这不仅减轻了基层司法的负担,也体现了以和为贵、和和美美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实践团队成员与肇源县人民调解中心合影留念

本次“三下乡”暑期实践活动坚持“校内+校外”的良好联动模式,在了解调解中心工作模式、进行人物专访、观摩纠纷调解会的过程中,团队成员深刻贯彻了“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丰富理论”的理念,深入整个调研进程。这不仅让同学们对基层法律服务有更全面地了解,也对日后从事基层校园纠纷调解提供法治保障和调解智慧,助力大学生健康发展,为法治建设注入青春力量。

(拍摄:张建文、司晋吉、梁伟军)

(作者姓名:梅琦、劳梓悦、苏子涵)

(指导教师:董捷、文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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