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财务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采取四项措施,规范财务管理,努力推动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务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责任意识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鼓励和支持、监督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院党组定期听取财务收支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严格控制开支,厉行勤俭节约 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本着合理统筹、精打细算的原则,不断规范财务账目设置,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批手续,及时清理往来账项。全面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力度,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开支,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力戒低效无效支出,不该花的钱“一毛不拔”,该花的钱花好用好,花在刀刃上,全力保障检察业务工作。
严格工作责任 硬化预算约束 要牢固树立预算意识,科学、合理编报预算,各部门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不得随意增加或调整。组织开展预算执行工作,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要适时加快执行进度,确保财务预算执行的效率和均衡性。
四、严肃财经纪律 强化制度执行 从完善制度入手,对涉及财务、资产、车辆、会务、接待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完善,用制度管钱、管物、管人、管事,形成科学化、制度化的管理模式。同时持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定期组织计财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素质,铸牢拒腐防变铁“笼子”。(侯娇)